场地操作守则

以下的条例及守则,是为了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表演场地(以下称场地),建立及确保给租用人、工作人员、表演者及观众一个安全、可靠及愉快的表演及工作环境。

一般场地守则

1 场规
场地的场规必须在表演开始前播放。除非场规已被印刷在节目表上,又或改由租用人自行宣读或制作播放;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
2

吸烟
根据《文娱中心规例》132F章第八节,场地范围内一律不准吸烟。
除非吸烟(包括吸电子烟或吸烟动作)是构成整体演出所需要的部分,并已获得场馆经理同意,则在《吸烟(公众衞生)条例》 (第371章)下受到豁免。

申请表可在此下载:
舞台上抽烟申请表

3 食物及饮品
根据《文娱中心规例》132F章第九节,除非获得场馆经理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将任何盛载食物或饮品的容器带进文娱中心,或在场地内管有该等容器,或在场地内并非拨作饮食的部分进用任何食物或饮用任何饮品(包括酒精类饮料)。
4 筹款活动
在场地范围内,包括大堂及观众席举行的公开慈善筹款活动,必须向社会福利署获得公开筹款许可证,方可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演场地进行活动。而非慈善性质的筹款活动,须向民政事务署申请。表格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慈善筹款:
https://www.swd.gov.hk/sc/index/site_pubsvc/page_controlofc/sub_generalcha/

非慈善性质筹款:
https://www.had.gov.hk/chs/public_forms/forms.htm
5 抽奖活动
在场地范围内,包括大堂及观众席举行的抽奖活动,必须向民政事务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获得抽奖牌照,方可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演场地进行活动。

表格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https://www.hadla.gov.hk/el/chs/forms/index.html#d
6 电影及录影播放
任何电影及录影于大堂及观众席播放,必须在演出前到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送呈核准,并获得「核准 /豁免证明书」,方可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演场地播放。

电检指引及表格:
https://www.ofnaa.gov.hk/sc/public_forms_and_relevant_information/index.html
7 小童表演者
任何团体若安排15岁以下的小童作文化节目表演,必须在演出前14日以书面知会劳工处,表格(CEF-6)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employment/jobsearch/employyoung.htm
8 任何团体若安排小童作文化节目表演,必须安排保母照顾小童。一般情况下,每50名小童须要有1名保母照顾。
9 海外表演者
任何团体若安排海外表演者,乐师及技术人员,必须要向香港入境事务署申请有关签证。

中国内地以外之国家申请人士,可于以下网页下载表格:
http://www.immd.gov.hk/pdforms/id(c)936.pdf
10 版权处理
租用人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表演场地,使用没有在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登记的歌曲,必须自行向原创人申请版权许可证。

表格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https://www.cash.org.hk/organizing_events

技术运作守则

11 防火闸
场地的防火闸必须于每天所有演出/活动后关上。在防火闸下,一律不准任何布景阻塞。若是摆放道具是必须要的话,亦只可是短暂性的摆放,及需在防火闸放下前将道具移开。
防火闸是演出场地的一项火警安全设备,为确保工作人员及观众之安全,与确保防火闸在紧急应用时运作正常,防火闸不能被用作为演出的布景使用。但有需要时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可于中场休息换景时关闭,以阻隔换景时发出的噪音。

请参阅作业备考:
舞台防火帐的使用
12 防火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布景须需要经过防火处理。若布景含有大量纸张,该布景一定要经过防火处理,方可在场地使用。场馆经理将保留所有要求租用人进行布景防火处理的权利。

申请表可在此下载:使用沙/水/雪/大量纸张/干草/卡板/纸砲
13 布景装置
租用人携带进场地的所有布景、道具及仪器,须需要合乎及遵守有关的条例及条款。

请参阅作业备考:悬挂布景的硬件设备
14 铁钉使用
任何铁钉大过10d (Φ3.5mm, & 80mm(L))及任何螺钉大过No. 8 (Φ4mm & 26mm(L))、U形钉、无头钉及压缩空气钉枪钉,均不能用于舞台地板上。租用人要在离场前清理所有用于舞台上的任何铁钉及螺钉。请注意所有演奏场地: 香港大会堂音乐厅、香港文化中心音乐厅、沙田大会堂演奏厅、荃湾大会堂演奏厅、屯门大会堂演奏厅,地板均不能钉上任何形式的钉子。

请参阅作业备考:舞台台面钉嵌处理
15 布景平台及走火通道
任何于剧院内搭建或加建的临时平台,必须预留不少于1.2-1.5米的行人通道,以通往走火通道:
     a) 1.05米  (201-500座位);
     b) 1.20米  (501-1000座位);
     c) 1.35米  (1001-1500座位);
     d) 1.50米 (1501-3000座位),;并确保每位观众都能看到出路灯牌。[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 - 最新版]
所有临时搭建的楼梯、斜台、平台、高台等;若高度超过0.38米,即须要安装栏杆。
16 可移动布景
任何单件可移动的布景,底部与高度的安全标准比例必须为1:3,或经过特别设计而使到该件布景能够稳定的移动;否则该件布景必须通过合资格检验员的安全测试,方可使用。

请参阅作业备考:可移动的布景的稳固比例
17 场地设备
场地的设备如椅子、桌子、钢琴、合唱级台、演奏级台,等等;均不能用作任何布景/道具使用。
18 携带电器及额外供电
所有携带进场地使用的电器,只供演出或制作之用,须在电力及装置方面符合本港安全标准,电力条例〈第406章〉,方可在场地使用。
所有额外供电,如需从场地分线箱连接电源,电器改装及加装,必须要由已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检查及填交完工证明书(表格WR1) 。

表格可于以下网页下载:
https://www.emsd.gov.hk/sc/electricity_safety/publications/guidance_notes_
guidelines/notes_for_registered_electrical_contractors/
19 只有合资格人士,才可控制音响控制台、灯光控制台、追光灯、吊桿系统及投影设备。此人士必须承诺承担使用以上设备完好无缺的责任。

合资格人士包括: a) 有关于工作的知识、曾接受训练及有足够操作该项设备的经验, b) 熟识有关此工作的规则及要求,及 c) 清楚了解其工作环境 。

20 喷漆
任何易燃的喷漆均不可以在场地的任何地方使用。
21 明火蜡烛及火炬
《文娱中心规例》132F章第八节,任何明火燃点蜡烛或火炬,必须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使用。所有使用中的明火,必须要距离任何服饰、大幕、布帐及幕景最少1米。场馆经理将保留所有要求租用人进行布景防火处理的权利。

请参阅作业备考:
于设置防火墙舞台上使用明火

申请表可在此下载:
舞台上使用明火蜡烛或火炬申请表

22 明火烹饪
《文娱中心规例》132F章第八节,任何明火烹饪或煮食作演出用途,其布景及服装必须经过防火处理,有关炉具及细节安排必须于演出前向场地申请,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使用。

请参阅作业备考:
舞台演出使用明火煮食
23 空中飞人
任何悬挂空中飞人的机械装置,于场地内每一次的安装及使用都必须通过合资格检验员的安全测试,方可使用。

申请表可在此下载:
钢索飞人/绸吊表演
24 道具及布景清理
租用人必须在租用时间内,于排练或演出后,负责清理所有带进场地的道具及布景。

其他牌照申领

25 激光
根据《公众娱乐场所规例》172A章,任何激光演出,有关器材及细节安排必须于演出前向场地申请,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使用。激光产品必须附有说明及警告标记,注明产品的 类别、安全指示、激光辐射的最高输出量等资料;详情请参阅激光产品安全指引。

请参阅激光产品安全指引及申请表格下载:
https://www.emsd.gov.hk/sc/other_regulatory_services/laser_safety/publications/index.html
26 特别效果
根据《娱乐特别效果条例》560章,任何特别效果物料燃放、贮存及运送,必须向创意香港的特别效果牌照组」取得相关牌照,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使用。详情可参阅「使用、贮存及运送特别效果物料工作守则」。

使用、贮存及运送特别效果物料工作守则:
https://esela.createhk.gov.hk/sc/code_of_practice.html

娱乐节目中使用特别效果物料确认回条:
https://esela.createhk.gov.hk/sc/licence/TC_form17.pdf

特别效果物料燃放许可证申请表(B组):
https://esela.createhk.gov.hk/sc/licences_n_permits.php?type=2

场地申报表可在此下载:
特别效果物料及危险物料燃放
27 动物及鸟类
根据《公众衞生(动物及禽鸟)条例》139章,所有携带进场地展示或及演出的动物及鸟类,必须向渔农自然护理署领取动物及鸟类展览牌照,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展示。

场地申报表可在此下载:
动物/禽鸟展览演出

渔农自然护理署申领牌照表格:
https://www.pets.gov.hk/sc_chi/animal_business/exhibition_licence.html#tab_02
28

改装枪械
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238章,所有携带进场地作演出使用的改装枪械或空弹,必须向警察牌照课枪械牌照组申请豁免许可证,并获得场馆经理同意,方可在场地使用。

场地申报表可在此下载:
使用改装枪械及空弹作演出

申请使用改装枪械或空弹作演出用途豁免许可证表格可于以下网页上载:
https://www.police.gov.hk/info/doc/filming/A-Permission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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